12月1日,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正式通過《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》,該條例現處于公布階段,擬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超低能耗建筑被稱為“會呼吸的綠色建筑”,具有保溫強、氣密好、用能少、噪聲低等優點,可以大幅度減少化石能源消耗,是推動建筑業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載體。現今,有關綠色環保建筑的正式立法,或將推動“會呼吸的綠色建筑”離我們更近。
出臺的條例明確了綠色建筑的定義和標準、強調了綠色建筑在環保、節能、減排等方面的基本要求、規范了綠色建筑活動,尤其是對綠色建筑的規劃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等環節有具體要求,提出了多項措施促進綠色建筑的發展。它是以立法來推動建筑綠色、節能、低碳發展的有力舉措,對提高人居環境質量、改善人居環境具有重要意義。
綠色建筑注重節能、環保、資源高效利用,與傳統的建筑相比,其能耗更低,對環境的影響更小。通過推廣綠色建筑,可以減少能源消耗,降低碳排放,從而改善人居環境的質量。在設計和建造方面,綠色建筑通常更加注重自然通風、采光和節能,這些特點使得綠色建筑能夠提供更舒適、健康的生活環境。例如,綠色建筑通常使用高效保溫材料和可再生能源,減少了對傳統能源的依賴,降低了能源消耗,使得人居環境更加舒適。
同時,綠色建筑通常注重與周圍環境的融合,這有助于增強社區的凝聚力。例如,綠色建筑可能會提供公共空間和活動場所,鼓勵居民之間的交流和互動,這有助于增強社區的凝聚力,提高人居環境的質量。
綠色建筑在改善人居環境方面具有顯著的優勢和潛力,但推廣綠色建筑仍面臨諸多挑戰,需要政府、企業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。未來,隨著技術的進步和政策的支持,綠色建筑將成為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載體,為我們的城市和生活帶來更加美好的未來。(來源:荊楚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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